108年度稻穀收購申報日程表及注意事項

11 December

一、稻穀收購應注意事項

1、地籍、戶籍異動時,應先辦妥變更登記後才予以受理申報。

2、已由政府徵收之農地、造林農地及種植果樹等不得申報。

3、申報不實者,依規定取消該農地一期農作、休耕補助及保價收購,並將收回其溢繳公糧稻穀之價差及包裝袋補助費。

4、每公頃蓬萊稻穀計劃收購數量2,000公斤,每公斤收購金額26元;轉導收購數量1,200公斤,每公斤收購金額23元;餘糧收購數量3,000公斤,每公斤收購金額21.6元。

二、申報期間:自10812日起至21日止,

時間上午9時至1130分,下午130分至4時止

(請確實依排定日期及地點辦理,若無法於排定之日期及地點辦理申報時,請在申報期限內至礁溪鄉公所農經課辦理申報。)

三、申報證件:

1戶長身份證及戶口名簿、戶長印章

2礁溪鄉農會存摺

3土地所有權狀(或土地登記謄本),若該筆農地有興建農舍或農業設施者,請攜帶建築使用執照及農業設施函備核。

4農地為三七五租約者,請攜帶租約書正本。

四、注意事項:一期稻作應依實際種稻品種(梗、秈、糯)申請,並依實際申報種稻品種繳售公糧。

五、排定日期及地點:請於附件中下載日程表及注意事項

附件下載 : 108年稻穀收購申報日程表及注意事項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