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)民健康保險加保要件:

 

項目/資格

自耕農

佃農

1.條件

1.年滿15歲以上,實際從事農業工作者,未領取其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或養老給付。

2.無農業以外專任職業者。

3.實際從事農業工作達90日以上。

2.農地面積

1.農地每人0.1公頃以上。

2.林地每人0.2公頃以上。

1.農地每人0.2公頃以上。

2.林地每人0.4公頃以上。

3.農地持有人

本人、配偶、直系血親、翁姑或媳婦

1. 375租約

2.375以外租約(需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)102.07.01

3.府機關、公立學校、公營事業機構承租農業用地

4.土地可供加保對象

本人、配偶、直系血親、翁姑或媳婦

本人、配偶

5.戶籍(需設籍組織區域)

與土地所有權人無同戶限制

與承租人

無同戶限制

6.地籍

農業用地應與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農會組織域同一直轄市、縣()或不同一直轄市、縣()而相毗鄰之鄉(鎮、市、區)範圍內。

7.申請加保檢附文件及憑證

詳細記事戶口名簿、身分證、勞健保轉出表、農地所有權狀、本會存摺、印鑑、全年銷售農產品達月投保額三倍或投入農業生產資材達月投保額1/2以上、一個月內農地照片二張以上、非土地所有人需提供者使用同意書、休耕期間提供休耕證明

該農地承租者出具合法使用權及確有農業經營證明文件,餘與上同

8.審查

審查小組實地勘查農地使用情形

1.倘若農地作農路使用、生態保護、農業用地興建農舍無從事農作等,仍不能以該筆農地參加農保。

2.102.02.01前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,已參加農保者可續保。102.02.01以後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,不得參加農保,或已參加農保但於102.02.01以後申請社會保險老年給付者,喪失農保資格。

3.表列「檢附憑證」中所指銷售憑證係:由政府機關、政府核准設立或登記有案之農產品批發市場、農民團體、農業企業機構、承銷商、零售通路或國軍部隊、機關、學校、工廠、等大消費團體最近1年出具之出貨單、收購聯單、市場拍賣結帳統計表或其他銷售證明文件。

 

農保費繳費期間

期別

繳費起訖日

保險起訖日

保險金額

備註

第一期

05/01~05/30

06/01~11/30

農保費

每人$468

健保費

每人$2,454

請於每年4/3010/31日前查看您的扣繳帳戶餘額是否足夠,以利扣繳。

第二期

11/01~11/30

12/01~05/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