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要件: 


一、加保資格:農保被保險人。(採自願性加保)

二、投保範圍

1.自力耕作農業用地上從事農業工作時所致傷害 (如電擊、大水沖走、中暑、農葯中毒、農具切割撞傷等)

2.因從事農業工作之準備或收拾行為、修理農機具、後置處理自行耕作之農產品、運輸自力耕作之農產品等。

三、投保金額:同農保投保金額10,200/

四、保 險 費:農民每月負擔14

五、申請給付:給付項目如下:

1.()給付:從事農作致傷害不能工作,從不能工作的第四日起發給職災給付,第一年按月投保金額10,200元給付70%,第二年給付50%。同一申請最多給付二年。

2.喪葬津貼:被保險人因農作傷害致死亡者給付306,000元。

六、投保方式

1.需本人親自到場申請加保。(身障者、無親自到場者、資格瑕疵者均不予受理)

2.加保檢具文件:申請表、身分證、農作場地所有權狀(佃農附租賃契約)(雇農附雇用證明書)申請表需註明農作場域、實際工作項目內容(作為給付認定佐證)農地需符合實際農作規定且需為自力耕作

七、申請給付檢具文件

申請表、職業傷害診斷書、傷害證明文件(例如:警察局紀錄)、事故地點之交通路線簡圖、農保加保證明。

八、  

1.重大交通事故違規或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,明定不得視為職業傷害。

2.僱傭關係屬勞工保險範疇,非職業災害。

九、退保

1.不符農保資格應連同退保。

2.領取身心障礙給付,經勞保局認定無法從事農業工作逕予退保。

3.保費未於期限30日內繳納,保險人(勞保局)自逾繳保費日零時取消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