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要件:
一、加保資格:農保被保險人。(採自願性加保)
二、投保範圍:
1.於自力耕作農業用地上從事農業工作時所致傷害, (如電擊、大水沖走、中暑、農葯中毒、農具切割撞傷等)。
2.因從事農業工作之準備或收拾行為、修理農機具、後置處理自行耕作之農產品、運輸自力耕作之農產品等。
三、投保金額:同農保投保金額10,200元/月
四、保 險 費:農民每月負擔14元
五、申請給付:給付項目如下:
1.傷(病)給付:從事農作致傷害不能工作,從不能工作的第四日起發給職災給付,第一年按月投保金額10,200元給付70%,第二年給付50%。同一申請最多給付二年。
2.喪葬津貼:被保險人因農作傷害致死亡者給付306,000元。
六、投保方式:
1.需本人親自到場申請加保。(身障者、無親自到場者、資格瑕疵者均不予受理)
2.加保檢具文件:申請表、身分證、農作場地所有權狀(佃農附租賃契約)、(雇農附雇用證明書),申請表需註明農作場域、實際工作項目內容(作為給付認定佐證),農地需符合實際農作規定且需為自力耕作。
七、申請給付檢具文件:
申請表、職業傷害診斷書、傷害證明文件(例如:警察局紀錄)、事故地點之交通路線簡圖、農保加保證明。
八、除 外:
1.重大交通事故違規或非日常生活所必需之私人行為,明定不得視為職業傷害。
2.僱傭關係屬勞工保險範疇,非職業災害。
九、退保:
1.不符農保資格應連同退保。
2.領取身心障礙給付,經勞保局認定無法從事農業工作逕予退保。
3.保費未於期限30日內繳納,保險人(勞保局)自逾繳保費日零時取消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