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售統一發票

1.需至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購買證正本,方有資格購買。

2.至指定購買機關申購發票。 

3.若有資料異動時,需至稅捐稽徵機關申請通報單變更。

4.發票請購單請至本會索取,填妥後即可購買,填寫請購單,如有錯誤需於錯誤處加蓋私章。

5.發票購買受理時間:上午八點至下午四點整。

營業人請攜帶資料如下:

1.卡式購票證。

2.填寫「請購單」並蓋妥與購票證所留相同的營業負責人印章及統一發票專用章,交銷售人員辦理。